电煤运输船舶清舱及相关料斗清理工作、电煤生产区域保洁、后勤保洁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煤船清仓及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合计金额100万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煤船清仓合同须提供结算发票复制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