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2.3 建设规模:1 号机组 DCS 系统完全自主可控升级改造需要的所有相关的 系统软硬件设计、硬件设备、软件(含终身授权)、材料的供货、施工和技术服 务。具体内容包括:相关设备的供货、新老设备的拆装、恢复、变更、接线、系 统调试、试运配合、DCS 网络安全、与涉及的第三方系统数据传输对接、试运 行、消缺、防火封堵、培训、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37 日历天。
2.5 设备名称:1 号机组 DCS 系统。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系统软硬件、操作系统均为完全自主可控。
2.8 招标范围:1 号机组 DCS 系统软硬件及与第三方数据通讯
2.9 交货地点: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 货 期:2024 年 8 月 31 日前。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报价时应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研究所颁发 的电子元器件选用分析报告,且第一类电子元器件占比 100%。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 5 年内(2019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项 3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的 DCS 系统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24 年 0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