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分公司矿山已建成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灰河、川洞湾等四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大佛岩上采50m?/h、大佛岩中采20m?/h、灰河20m?/h、川洞湾30m?/h),现需对四个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开展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经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2.2项目名称:重庆分公司矿山污水处理站运行服务项目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
2.5招标范围:负责重庆分公司矿山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灰河、川洞湾等四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大佛岩上采50m?/h、大佛岩中采20m?/h、灰河20m?/h、川洞湾30m?/h)的日常运行工作,承担四个污水处理站运行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能耗、药剂、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污泥外部运输处置等费用,第三方检测费,人工费,化粪池清理费,员工食宿住行、网络通讯等管理费,环保税等税金,外部协调费,安全费等。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
2.7其他要求:承担污水处理站运行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三级或以上)。 |
财务要求 |
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污水处理站运行服务方面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31 12:00——2024-06-07 12: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