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为超前查明工作面掘进前方煤层赋存、构造发育情况,刘庄煤矿计划在150806胶带顺槽、切眼及轨道顺槽里段(非沿空掘进段)实施随掘超前探测技术服务,预计工程量2000m,通过现场布设的地震检波器,把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矿井现有工业环网实时上传到地面监测服务器,系统自动智能的进行数据存储、地震数据进行预处理、旋转、滤波、初至拾取、能量均衡等,最后进行正反演技术三维结构成像,以便发现波速结构异常体,实现高精度、实时、连续,达到满足《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智能地质探测设备相关要求和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需要,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项目不倾向于任何专利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视为已合法取得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以项目开工报告日期为准)至150806工作面贯通后30天内完成合同要求全部技术服务内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顺延。
2.4 服务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刘庄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煤矿井下地质构造随掘物探同类项目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