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6号机组锅炉本体、引风机、制粉系统区域钢结构及硫化吸收塔区域、制备区域、电除尘区域钢结构设备防腐(含完成上述工作所进行的从施工准备、施工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拆、高处作业辅助脚手架搭拆、油漆等材料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服务期:开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遇台风等恶劣天气,经招标人审批可顺延相应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宁海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钢结构防腐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力发电厂钢结构防腐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