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4年-2025年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
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人一期2×300MW机组、二期2×1000MW机组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承包处置期间,招标方不承诺质量、数量,承包方必须连续接收招标人,保证不因炉渣品质及运力或处置能力不足而影响招标人安全生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日期 2024年0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限1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要求:/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包括局部分包);
2)需提供符合环评要求的存储场地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2024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