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佛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一体化系统项目。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2.4 建设规模:2×490.4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2.5 计划工期:整个项目计划工期:暂定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729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保持不变,包含各
系统最终优化完成时间。最终完工以发包人完成验收, 确认合格为准,具体工期节点详 见技术规范书项目工期说明。
2.6 招标范围:智能一体化系统项目,主要包含两台机组一键启停系统、智能监盘 系统、智能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全管理系统、数智化底座平台及其全部软、硬件设备 系统开发、设计、供货、施工和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 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 CMMI4 级及以上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数智化建设相关项目的合同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一键启停 (APS)系统 ”、“智能监盘系统 ”、“智能作业管理 ”、“智能安全管理 ”、“数智 化底座平台 ”五项模块中任一项或类似相关内容(以上功能内容名称无需一致,内容类 似即可)。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 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 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
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