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SF31904C自卸卡车电动轮、主发电机、励磁机总成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对扎尼河露天矿SF31904C自卸卡车的5台电动轮、4台主发电机、3台励磁机总成件设备进行检修、安装和试运直至最终移交生产等。包括配件费、拆装费、工时费、运输费、试验费及其它等全部费用(含增值税),报价应考虑必换件费用。
主要内容为:大修总成件严格执行相应的修理标准;对整台总成件进行解体、清洗;零部件的检查、质量鉴定、校准、修复、更换;零部件清洗、防腐、装配、试验测试、整机性能及质量鉴定合格;总成件清洗、防腐、喷漆;与总成件相关的拆卸安装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项目维修工期为120个自然天(单批维修工期为40天,第一批维修2台电动轮1台主发电机1台励磁机、第二批维修2台电动轮1台主发电机1台励磁机、第三批维修1台电动轮2台主发电机1台励磁机),自大修拆卸开工之日至大修安装完毕之日,以双方签字确认时间为准。招标人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函通知投标人开工(通知时间以截图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时间立即开工,招标人按通知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服务地点:扎尼河露天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自卸卡车电动轮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