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2024年4号机组A级检修主标段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舟山电厂目前二期3号、4号两台运行机组,装机容量为665MW;三期2×660MW机组目前正在基建中,其中5号机组计划2024年6月投产;6号机组计划2024年8月投产。
舟山电厂4号机组容量350MW,机组于2014年06月25日投产,至本次检修机组共进行了1次A级检修、1次B级检修、2次C级检修,本次检修为机组第2次A级检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检修项目从施工准备、施工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检修范围包含锅炉专业项目、汽机专业项目、电气专业项目、热控专业项目、化学专业项目以及金属检测打磨、配合安全阀校验拆装等配合项目,还包括检修后的系统投运、机组启动及并网以及在检修完成后为保证机组系统投运、机组启动并网及相关试验的检修消缺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甲方设备检修规程、检修文件包、检修工艺卡等进行检修。(检修项目具体范围和检修事项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其他:计划工期为: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1月24日,工期为55天。实际开工根据电网调度通知令,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A级检修(汽机或锅炉)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4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