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装机容量为2×300MW燃煤空冷供热机组,锅炉为B&WB-1065/17.5-M,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半露天布置、全钢构架悬吊结构、双拱形“W”火焰燃煤锅炉,配备四台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W”形火焰燃烧方式,采用风冷干式除渣机进行连续排渣。设置两台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配置炉膛蒸汽吹灰器30支,水平烟道蒸汽吹灰器20支,空预器蒸汽吹灰器4支。锅炉尾部烟道采用脉冲吹灰系统。
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CZK300-16.7/0.4(0.343)/538/538,单轴、双缸双排汽、高中压合缸、低压缸双流程中间再热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中压排汽处采用双阀调节,可供热网抽汽。每台机配置三台50% B-MCR容量电动给水泵组,型号FK6D32(DG600-240V)。
发电机为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QFS2-300-2双水内冷静态励磁发电机。接入系统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接线。电厂2回220KV线路接入珏山变,线路长度2×2Km。
其他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
机组临时检修项目及电气、热控专业相关试验。所属全厂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包括#1机组、#2机组、公用电气、输煤系统、斗轮机、采样机、汽车衡、除灰除渣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启动锅炉、燃油系统、燃油泵房、油库区、脱硝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外围设备、尿素罐尿素制氨系统、化水系统、城市中水、郭壁水源地系统、精处理公用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综合水泵房、热网系统、辅机冷却循环水系统、锅炉吹灰系统、锅炉制粉系统、采暖系统、空冷系统、电除尘系统、脱硫及湿式电除尘系统、全厂紧急呼叫系统、厂区分布式光伏及充电桩设备、卸煤沟破碎机、输煤广播呼叫系统、事故灰场、运煤道路、运灰道路、进厂道路、围墙、护坡。
全厂空调通风系统、暖通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全厂视频监控系统、全厂构筑物、电子围栏、门禁系统,全厂地下管网系统日常检查及维护。
围滩水电厂电站4台机组及所有附属设备(含围滩水电厂库区所有启闭设备、电站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10KV高压配电一二次设备、400v配电一二次设备、直流系统、同期并网系统、电站监控操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刹车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蝶阀系统、调速系统、10KV出线系统、柴油发电机、前池及供水系统、廊道及抽水系统、壅水坝启闭设备系统等设备及厂区内其他变压器)。
围滩水电水厂生产线及所有系统(抽水系统、供水管路、储水池、制水过滤系统、空压机、储气罐、冷干机、压力管道、阀门管件、吹瓶机、灌装机、贴标机、膜包机等)、水厂用配电柜及配电装置、控制电缆及各设备控制装置;水电厂办公区(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厂内(含电站、水厂、办公区)所有构建筑物和交通道路及护坡。
本项目中的“全厂”是指:华晋集团晋城热电分公司现场、围滩水电厂现场设施。厂区外生产设施:运煤道路,运灰道路,城市中水、郭壁引水水源地系统及管线,事故灰场及管理站,临建区临建房及设施。
本条所规定的设备设施维修范围为主要包括范围但不限于内容,为保证晋城热电分公司安全稳定生产运行而应进行的相应维修范围均在承包方工作范围内(本文件中明确写明由发包方自主负责部分以及明确写明另行签订有维护合同的除外)。
全厂范围新增设备设施(如有)自动进入本项目范围内。各专业维保的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主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围滩村华晋集团晋城热电分公司围滩水电厂生产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6资格要求6: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至少为300MW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及公用辅助系统维保业绩1份。(业绩内容必须同时具有发电机组和公用辅助系统两个内容,并体现出维护内容,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维护内容、机组类型及机组装机容量,应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0:00:00到2024年07月09日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