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公司: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企业。
2.3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区内相关火车站、厂区或仓库(防城港指广西防城港皇城坳火车站或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来宾指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具体地址详见第五章委托人需求)。
2.4项目规模:合计氧化铝运量约24万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防城港至来宾9万吨袋装氧化铝运输服务(运输方式为公铁联运),防城港至来宾15万吨散装氧化铝集装箱运输服务(运输方式不限,需使用集装箱)。
2.7服务期限: 暂估180个日历天,预计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止。
2.8项目概算:2064万元
2.9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
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所提供的合同有缺页,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②资金往来证明(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资金往来证明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3.1.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要求:投标人有效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
说明:①营运车辆是指普通货车、专用货车、牵引车等载货汽车。
②本项目要求的营运车辆包括:■自有车辆、□长期协作车辆、□关联企业(母子公司)车辆
③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或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证明资料。协作车辆还需提供协作依据文件(如车辆服务或租赁协议),关联企业(母子公司)车辆需提供企业关联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17时至2024年6月30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