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特殊围岩支护技术及装备研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是 重点新建项目,开拓巷道布置在3-1煤层中,其顶板岩性多为砂质泥岩,底板岩性多为砂质泥岩和粉砂岩,遇水易泥化、碎裂。在掘进过程中,局部有破顶、底鼓现象,帮部片帮、塌孔频发,支护强度大,采用普通气动锚杆机支护,用人多,用时长,掘进效率较低,影响建设工期。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1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1.2主要研究内容
(1)掘进工作面围岩稳定性控制研究、开发特殊围岩支护新技术,巷道优化支护设计方案;
(2)轻量化钻锚一体化锚杆材料及轻量化施工装备研发;
(3)轻量化钻锚一体化锚固剂泵注系统研发;
(4)轻量化钻锚一体化钻机自动施工控制系统研发;
(5)轻量化钻锚一体化钻机、泵注系统集成研究;
(6)松软煤帮钻锚一体化锚杆支护效果评价与工程试验。
2.1.3项目预期目标
针对塔然高勒煤矿地质条件,通过理论分析、现场实测(地质力学测试、窥视、随钻感知)、数值模拟等方法明晰围岩变形的空间与时间特性,开发特殊围岩支护新技术,提出适合塔然高勒煤矿地层的巷道支护方案;研制轻量化钻锚一体化钻机,有效改善塔然高勒煤矿巷道掘进钻孔塌孔、两帮片帮等问题,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支护效率。
2.1.4项目总工期: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杭锦能源有限责公司塔然高勒煤矿。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一)提交成果形式
(1)经审核验收通过的研究报告(含纸质报告6套、电子文档1套、照片或录像等);
(2) 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然高勒矿不同应力下巷道掘进后围岩应力场演化规律(含纸质报告2套、电子文档1套等);
(3)使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基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国家发明专利3件(以受理为准,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4)撰写基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核心论文3篇(以录用通知为准,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5)提交本项目研制的、合格的、且经过井下试验及调试无缺陷的塔然高勒煤矿特殊围岩支护装备2套。
(二)验收方式
通过专家评审会进行项目验收。
2.4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井工煤矿巷道围岩控制研究或巷道支护研究或锚固技术研究或失稳防控科技研发的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科研任务书、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可根据标的情况选择级别)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无需附发票),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学位证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2)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承担过井工煤矿巷道围岩控制研究或巷道支护研究或锚固技术研究或失稳防控科技研发项目(企业项目或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扫描件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甲方验收证明或甲方用户证明等盖章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甲方单位名称、证明人、联系方式等)。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