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清煤电化公司电厂非生产区域零星维修(三年)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五分场境内,负责宝清电厂、朝阳露天煤矿运营管理及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宝清电厂现有2台600MW汽轮发电机组,朝阳露天煤矿设计产能1100万吨/年,现已投产运营;腐殖酸、褐煤蜡中试煤化工项目已建成投产。公司距离宝清县城约45公里,距离佳木斯市220公里,交通方便。
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包括煤矿工业广场2栋办公楼、3栋单身宿舍、1栋联合建筑;电厂厂区1栋办公楼、2栋宿舍、1栋食堂;县城带家公寓6栋宿舍楼、2栋沿街门市房。
公司煤矿侧工业广场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电厂办公楼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电厂倒班宿舍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带家公寓于2017年检查并投入使用。为保障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需对非生产建筑物及室内防水进行修缮及日常维护。所有修缮及维护项目根据出现缺陷的实际情况下达维修计划,根据报价单价据实结算,每年维修费用额度控制在50万元以内。
招标范围:宝清煤电化公司非生产区域内的土方施工、内外墙涂刷、道路整修硬化、水沟水池清理、淤泥清运、设备基础瓷砖修复、防水处理、装饰工程、门窗修复、电气工程、防腐、零星用工等项目进行零星维修施工。(详见服务工程量清单)
工期: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装饰施工或装修施工或构筑物修缮或构筑物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装饰施工或装修施工或构筑物修缮或构筑物维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