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全厂桩基处理工程
2.3招标范围: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除铁路专用线区域外的桩基工程。主要包括:(1)全厂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含标段范围内零星清表工作);(2)截桩头(破桩头)、清渣工作;(3)与桩基施工相关的措施、维护保养以及配合桩基检测等。以上所涉及全部工作范围的材料招标、加工制作、保管、施工、试验、技术服务、项目管理、验收及移交、质保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文件及图纸。
2.4工程地点: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工期为62日历天。开工日期最终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及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2)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具有一个及以上灌注桩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单个桩基工程灌注桩工程量≥20000m?的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工程量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查询为准);
(3)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