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50km,对外交通方便。
羊曲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同时担任系统调峰和备用。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3万km²,多年平均流量624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197.1亿m³。水库生态限制水位2710m,正常蓄水位时水库库容14.724亿m³,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电站额定水头114m,考虑上游茨哈峡水库调节后,保证出力为26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9.549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963h。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1.2工作内容及工期
1.2.1工作内容: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羊曲水电站全厂机械部分设备标示标牌、机械管路标示标牌、油水风系统阀门标识标牌、通风采暖系统标识标牌、仪表闸门开度标识、电力设备标识牌、安全标识牌、建构筑物标识、保护盘柜标识、发电机层盘柜及控制箱、水轮机层枢纽盘柜及控制箱标识牌、灭火器及孔洞标识牌、观测点标识牌、警戒线、班组建设标标识牌等目视化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1.2.2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羊曲水电站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车下交货(由投标人负责运输卸货至现场指定位置并负责保管)。
1.2.3工期
2024年8月15日完成交货,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两个水电站(含抽蓄)或火电厂项目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协议书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