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曲靖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位于云南省宣威市东部、海岱镇以南的山脊地带。项目交流侧装机规模100MW,占地面积约1933亩,采用625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199212块组件。逆变器选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33台。17个子阵采用3300kVA变压器,10个子阵采用3000kVA变压器,6个子阵采用2400kVA变压器,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3路左右光伏组串汇入一台逆变器,每11/10/8台逆变器接入3300kVA/3000kVA/2400kVA箱变升压至35kV。每7~10个发电单元一回进线,以4回35kV出线接入到新建110kV升压站。设置1台三相双绕组100MVA的变压器,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通过1回110kV线路接至原110kV大松树变至光梁子风电场线路#144终端杆(光梁子风电场已改接入富源北风电场),接入110kV大松树变。线路长度约18.2km,导线截面按照240mm2考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及要求。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PC总承包工程(含光伏场区及110kV升压站),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性能试验(包含但不限于涉网试验等)、调试、试运行、工程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警示牌和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资料归档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光伏阵列及箱变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分接箱基础、集电线路基础(包含穿越占用道路手续办理、恢复、占用第三方财产补偿费用、罚款及施工)、接地工程、临建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结束时,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复场地)、交通工程、环保水保工程、供水工程、升压站站区绿化、暖通系统、附属工程、边坡地基处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施工。
(2)本光伏项目设备、材料及配件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光伏场站、升压站升压变电配电系统、集电线路、监控系统、视频安防系统、保护设备、不停电电源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备用电源工程(升压站旁已建成10kV备用变)、调度自动化及计量系统、光缆及电缆敷设、附属工程、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照明系统等所有相关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3)工程相关的所有施工及涉网手续办理及本项目所有的方案编制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方案、消防方案、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三同时”的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实施、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并网安全性评价等;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以及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住建部门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南方电网等要求开展的所有专项验收等;涉网试验需严格按照《云南电网新能源场站网源协调管理工作手册》(2024年V1版)执行。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4)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承包人负责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试运期间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以发包方名义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负责施工临时占地(含林草)手续办理及涉及的前期手续补充调整手续办理,工程施工审查及相关费用、相关服务采购及上述相关费用(含补偿)的发生由承包方负责。
(6)本项目鼓励优化创新,投标人应积极与发包方合作,在工程完工180天内以发包方名义针对本项目取得不少于2项的国家实用新型及不少于1项的发明专利成果。
(7)本工程严格按照《电力产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光伏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及标准》《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GB/35694-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安装、完善设备、设施、标识、标示、标牌,上述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光伏场区视频监控全覆盖,采用永临结合方式接入云南电力有限公司管控中心。摄像头支持4G,使用联通、移动、电信等定向物联网卡接入专用服务器,云南公司监控服务器使用多网卡路由配置对接摄像头,完成接入。)
2.1.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2024年7月下旬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025年1月下旬项目整体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PC(或包含PC)的合同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的光伏电站EPC合同业绩,投标人应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光伏主体工程建安施工内容,该业绩方可被接受;如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不是光伏电站EPC合同业绩或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的不是光伏主体工程建安施工内容,则该业绩不可接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EPC或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