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主要由光伏电站、经开区增量配电网、开发区用电负荷及热负荷、电化学储能系统和熔盐储能系统构成。光伏电站、电化学储能系统和熔盐储能系统直接接入增量配电网,开发区企业的部分热负荷可由熔盐储能系统供热。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3规模:电化学储能容量32MW/128MWh。
2.4工期:计划2024年8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15日完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电化学储能工程施工工作,电化学储能容量为32MW/128MWh,包括全部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具有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5日09:00起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