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协调兼顾优级食用酒精、普级食用酒精生产,公司拟对原有的第四条 生产线蒸发装置、15万吨蒸馏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合理配置热能,从而降低蒸汽消耗,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在原产能和质量保持不变、改造后蒸发系统不使用新鲜蒸汽的情况下,使吨优级酒精蒸馏的蒸汽消耗由原来的 2.1吨,降低至1.6吨。
2.2 项目建设地点: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四线蒸馏、蒸发装置节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 标
2.5.1 招标范围:包括整体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制作、安装、土建、调试、培训一体化交钥匙工程,具 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本次改造区域的平面布置图、PID工艺流程图、设备结构图、 爆炸危险区划分图、管道布置图、土建基础图、电气仪表图、消防改造图、厂房结构承重荷载计算书等全套图纸 及图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及评审。 2.采购范围:本次改造中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货。 3.施工范围 :本次改造中涉及的土建、安装、制作、拆除、利旧设备改造、保温、防腐、厂房结构加固,并对原设备进行缺 陷检查、工程装置调试及运行等。 4.培训范围:经过书面讲解和现场指导,达到工段内操作人员熟练操作。
5.保修范围:本项目验收通过后一年。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0天,工期说明:本次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四线蒸馏、蒸发节能改 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土建、设备定制、材料采购共70天,停产安装共30天(包 含开停生产装置及系统物料置换时间),具体停产时间由招标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停产时间不晚于 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四线蒸馏、蒸发装置节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化工类项目设计业绩和一个化工 类项目施工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 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 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5)投标人其他要求:/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 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 设计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 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6 15:00:00时至2024-07-01 15: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