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牛首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建设1座容量为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330kV板桥变。储能电站共设置40套5.022MW/10.044MWh储能系统(每套包含27套186kW/372kWh分布式储能单元,1套35kV容量为5500kVA的升压箱变),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交流母线,经主变压器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330kV板桥变电站。线路长度约为1.2km。
2.3 工期要求
2024年 6 月 25 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完成工程全容量并网。
2.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的要求。
建筑工程外观及电气安装工艺优良。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质量事故。
工程无永久性质量缺陷。
110kV送出线路带电一次性成功。
升压站倒送电一次性成功。
整套启动并网一次性成功。
2.5 招标范围
1)负责在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建设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施工范围包括:
1 前期全部支撑性文件办理费用(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意见(如有)、文物部门意见、军事部门意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批复,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报告编制及批复、水保报告及批复、社会稳定性评价及批复、职业健康三同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全部用地相关手续、工程建设直至并网投产、商业运营的所有政府审批、验收文件的办理。
2 储能系统土建基础、电缆沟及电气安装工程(包含电池、PCS的抽样送检,储能设备的一二次接线由厂家负责);110kV升压站、对侧间隔改造及送出线路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费(含升压站内电缆采购及施工);场地拆迁清障及影响施工进度地方关系协调;围栏采购与施工、进场及场内道路施工、护坡、排水、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电力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设备性能试验:主变、GIS、SVG、35KV开关柜、二次设备、储能系统设备即110KV站内全部设备的性能试验由承包人负责;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如有);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AGC/AVC等设备涉网试验(即110KV站内全部设备的涉网试验由承包人负责),
负责专项(消防、水保、环保等)验收及取证工作。
招标人有权对本合同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的详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承装承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大于壹亿元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发生。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机电或建筑 工程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 年以上,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 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 1 项。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现场专职质量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以后签订合同)具有 200MW/400MWh及以上的独立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2项,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或用户验证证明、质监站验收证明,严谨做遮蔽处理)。
(1)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在近3年(2021-2023)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在平台注册,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为招标人合格承包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4.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的分包商,请于2024年6月30日10:00前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