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项目规模:2×645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方负责对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供货及安装改造,具体包括: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和安装、检验、试验、调试、培训、运输、最终交付投产等。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设施及保温部分的改造、拆除、恢复均在投标方的服务范围内。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设备供货时间须在2024年9月10日前全部到货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现场改造施工工期为40天(停机后第40天具备水压试验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厂商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1项600MW等级及以上国内火力发电厂机组整台套锅炉设计、制造、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附签字页、供货范围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界面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2024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