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泰公司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主要建设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座,包括储能单元区、升压站及配套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为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2.2招标范围:
10MW/40MWh全钒液流+100MW/200MWh磷酸铁锂储能设备(全钒液流储能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土建、施工、单体调试等不在本项目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书接口原则),储能电站、升压站等所有项目相关设备,房屋、基础及配套所需地坪、道路、防火墙、事故油池、围栏等,给排水系统,220kV升压站主变、户内GIS、全套安全自动化及继电保护装置(不包含对侧变电站设备),0.4kV/6kV电缆、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室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储能公用变压器、电站备用变压器、380V开关室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直流系统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整套调度数据网通讯装置,照明及事故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集控中心,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场地植被的手续办理、移植、砍伐、处理等系列工作、“五通一平”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检测、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确保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2024年8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4 项目地点:邢台市信都区祥和大街2666号。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EPC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合同,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合同应附联合体协议书),须至少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符合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不体现项目经理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4日00:00至2024年06月10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