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锅炉设备辅助系统维护委托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准电公司锅炉是引进的美国B&W公司RB锅炉技术设计制造并符合ASME标准,为亚临界参数、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锅筒锅炉。磨煤机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生产的ZGM-113K中速辊式磨煤机共20台,每台锅炉5台,设计为4运1备。汽轮机为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型号为N330-17.75/540/540T2A-330-30-2F-1080型亚临界一次中间一次再热三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
2.1.2招标范围:在准电公司进行锅炉热箱顶加固;锅炉房顶步道修理;锅炉水冷壁、再热器、过热器检修,A、B、D、E层燃烧器更换,空预器检修;脱硝上层催化剂更换;二级过管排更换;机侧承压管道焊接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2.1.3 服务期:准电公司锅炉设备辅助系统检修委托计划工期为:待机组停运时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锅炉制造A级或锅炉安装A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检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6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