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设立安全评价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 全资公司,组建于2008年,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运营世界首套百万吨级(108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一条18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亚洲首个10万吨/年全流程CO2捕集封存项目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主权的35万吨/年世界首套煤直接液化油渣萃取工业化示范装置。公司设有12个管理部室、4个直属中心、5个生产中心,现有员工1723人。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是我国石油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成功运营是我国石油替代战略的重要成果,对解决我国石油资源短缺,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公司现拟建设煤制油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7720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工艺装置(分为煤制油/油品加工系统和煤制气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生产管理及行政生活设施等。其中工艺装置包括:煤粉制备、催化剂制备、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轻烃回收、硫、含硫污水汽提、硫磺回收、酚回收、沥青提质、空分、煤气化、变换、酸性气体脱除、氢提纯。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现针对煤制油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设立安全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或化学原料或化学品或医药制造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规模炼油项目或100万吨/年及以上的规模乙烯项目或投资额超过300亿及以上规模的煤化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或验收评价)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中要求的规模仅指项目主体,项目中某单个装置的业绩不包括在内;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或项目投资额),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规模(或项目投资额)的立项文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一级安全评价师数量不少于5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期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