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20万吨/年。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管道及注入站场材料采购、施工和甲供设备安装,主要内容包含320mCO2超临界管道(管径D88.9×6.3mm,埋深-1.5m,材质L415N,设计压力13.5MPa)的采购及安装;1座注入站场(含CO2冷却装置、增压泵、计量调压装置等甲供设备)的除甲供设备外材料(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供货、土建施工(含除井场外的项目场地复垦)、工艺安装(含甲供设备的进出口衔接);72小时调试、培训、总结、检测、600小时运行、并配合发包人验收和资料移交等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施工地点:甘肃省。
2.4计划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和GC1级),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拟任命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有效性需满足证书签发地住建部门有关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石油石化或天然气或热力管道项目施工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封面页、盖章页及关键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