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拟建港区规模为:基地煤炭物流量4000万吨/年,码头吞吐量2100万吨/年,其中铁路进口1500万吨/年,水路进口500万吨/年,水路出口1600万吨/年,公路及带式输送机出口400万吨/年。新建2个3000吨级(码头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进口泊位、4个3000吨级(码头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出口泊位、两条三车翻车机卸车线、后方储配煤设施及相应的带式输送机系统。
2.2 招标范围
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工艺设备,滚筒出现不同程度包胶磨损情况;根据现场安全生产和设备使用现状,需进行滚筒包胶维修。本次滚筒包胶项目所包含的范围主要包括:皮带机、堆取料机和装船机设备上所使用的滚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冷粘陶瓷包胶约140㎡,聚胺脂包胶(热硫化)约140㎡,陶瓷贴片约629㎡。具体滚筒型号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4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需现场作业的,甲方提前3天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在收到维修任务后3天内到达甲方现场,单个滚筒的包胶维修需在12小时内完成,并具备试机验收条件。
聚胺脂(热硫化)包胶和陶瓷贴片等需乙方工厂作业的,甲方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在收到甲方维修任务后,5天内将需包胶的滚筒运输到维修单位加工厂(运输车辆及司机由维修单位提供)。单批次滚筒包胶维修,每5个滚筒(约15平方米)需要运输一次;如果一个月内需要返厂维修的滚筒超过5个,则1个月运输1次。维修单位应在1个月内完成,并运输到甲方仓库或指定地点进行验收(运输车辆及司机由维修单位提供),在甲方厂区内的装卸行为,甲方仅提供叉车进行协助,乙方负责装卸;乙方工厂内的装卸由乙方负责。
交货与安装地点: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厂区仓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皮带输送机滚筒制造或滚筒包胶维修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7月1日09 时00 分到2024年7月5日17 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