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对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石灰石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提交电子投标: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厂址概况: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600MW机组厂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内兴义市清水河镇黔西村,南面距兴义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8km,西北距清水河镇直线距离约8km,东南距马岭镇直线距离约6.5km,西面距木浪河水库大坝约直线距离3.5km。北面距南昆铁路清水河西站约6 km,厂址距马(岭)~普(安)二级公路直线距离约800m。为满足生产需要,现需采购一批石灰石。 2.2 供货范围: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脱硫系统石灰石用料。 2.3 供货量: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执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标包1、标包2年预计用量各约27.5万吨)。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1(约27.5万吨),标包2(约27.5万吨) 。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标包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7 17:00至2024-07-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5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供货能力要求:平均每月总供货能力不少于10000吨,且具有石灰石年产量在25万吨及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提供采矿许可证及产能证明或销售合同为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报告,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其他事项: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2024-07-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标段2
4.1 标段名称: 标包2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7 17:00至2024-07-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