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保洁项目
2.1.3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
2.2 招标范围
2.2.1 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 2 台 30 万千瓦机组生产现场保洁 项目,是投标人自行组织合格人员按照招标人要求,承担 2×300MW 机组生产区 域内的卫生保洁、文明生产相关各项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2 计划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生产现场保洁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须具有至少三 个 2×300MW 及以上火电厂生产现场保洁项目的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必要时根据澄清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