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境内
项目规模:100MW(200MWh)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内黄独立储能项目100MW(200MWh)
标段名称: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范围含一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100MW/200MWh储能电站的设计、供货、施工、验收等,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电站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工程竣工(含所有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
1.储能电站站址地质勘探、1:500地形图,投标人在踏勘时应自行考虑地质及水文情况对设计及施工的影响,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储能电站所有土建、电气设计(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需编制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储能电站所有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调试;
4.进站及站内道路、围墙、围栏、厂区照明、设备基础及站内所有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防雷系统、通信、监控、站内接地、站内沟道等;
5.与其它标段接口范围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及资料清单(包括手续办理清单);(详见附件:第五卷 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要求)
6.工程验收(含消防、电力质检、地方电网公司等各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7.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原材料采购及进场复检,电芯抽检、电缆抽检,设备材料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等;
8.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9. 与本标段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评、职评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储能站征地红线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手续办理,及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10.涉网性能检测(包括电网适应性试验,充放电试验等全站全部试验)、并网前技术监督、建设工程一切险。
11.设备及道路标识牌。
12.消防系统(含打井、消防水池、消防泵组、消防管路等)。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主要节点:
储能电站系统动工日期: 2024年8月1日
储能电站系统具备并网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相应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均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以下两条须同时满足):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升压站的施工已完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施工方提供)。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体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已完工业绩或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舱)供货完工业绩,且储能设备供货单位的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h。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供货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3)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应为负责储能电池系统生产集成的单位,同一联合体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联合体中。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储能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认证文件。投标阶段提供投标电池、BMS、PCS产品分别通过GB/T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17《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17《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的型式试验并已取得型式试验报告;且承诺投运前投标产品分别通过GB/T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的型式试验,并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