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黄丰桥镇广和村,下水库位于皇图岭镇山关村。下水库距离长沙市公路里程162km,距离株洲市公路里程107km,处于长株潭负荷中心。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1800MW(6×300MW),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湖南电网,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为一等大(1)型工程。
本项目环境保护重点为电站建设运行对上下游水文情势、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对陆生生态特别是重点保护动植物、古树的影响,施工期废污水、粉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水土保持重点为枢纽工程区、弃渣场区、转料场区、表土堆存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建区和水库淹没及库岸区的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20日获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于2023年8月1日获湖南省水利厅批复。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环境监测服务:开展电站施工区及其影响区(含移民安置区)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生活污水水质、生产废水水质、蓄水期及运行期水质、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监测、电磁环境、人群健康等项目的监测,并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开展电站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含移民安置区)内的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水土流失类型监测、土壤侵蚀量的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2.3 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整个电站工程全部完建、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等合同期限内全过程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且本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工期可根据委托人要求作出控制性调整。本电站计划2030年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资质范围应包含水质、噪声、空气等相关范围),并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5星)。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和业绩(项目经理和副经理业绩互补)。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3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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