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武汉航运2024年 丰城电厂海进江煤炭内河运输租船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上村,装机容量4*340MW,年度耗煤量约240万吨。全部为海进江煤炭。其中约180万吨由海轮自北方港口运输至长江江苏段港口经中转至内河船舶运输至鄱阳湖星子锚地二次转驳至内河船舶经赣江至丰城市曲江码头或尚庄码头到厂,本项目对其内河运输段进行招标——长江江苏段港口至丰城市曲江码头/尚庄码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并办完交接手续的航次。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A)承担总运量的70%——126万吨;
第二标段(B)承担总运量的30%——54万吨。
考虑到月均及海轮船型运输量不稳定的因素,运量分配原则按照ABAABAABAA进行,以10艘海轮为一个循环,最终以当期实际运量为准。
项目最终运输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内河一程船舶运费、二程中转过驳费用、二程内河船舶运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内水路煤炭运输总量不低于5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有效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面(当出现内容不全或有瑕疵时,如可以通过投标文件中其它支持性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佐证业绩的真实有效也可),已完成数量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运输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