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项目拟建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占地面积约为249亩,总投资约6亿元。项目所在厂区北侧为科迈新材料项目,东南西侧为空地。项目由制氢、合成氨、绿氨储运及制氮四部分组成。计划建成万方级水电解制氢和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配套相应规模空分装置及储罐装置。本项目以集团地区大型风光基地绿色电力为支撑,通过水电解制氢以及柔性氨合成技术,完成从绿电到绿氢到绿氨的转换,将绿氨输送至黄骅港,通过远洋运输,将绿氨输送至全球贸易。项目同时建设氢内燃机厂房及氢气品质检测实验室等,建成相关生产装置。项目的供电方案、设备配置方案、总体布局、 产品指标及方案以及氧气、蒸汽的供用方案需根据实际设计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由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服务单位提供对应岗位人员,与招标人项目管理团队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公司团队组成联合项目管理团队的形式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承包服务单位派遣人员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实施策划与协调(项目管理策划包含但不限于:管理方案、管理目标及措施、组织架构及职责、人员配备、界面划分等);编制工程建设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管理纲要并宣贯、实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HSE 管理;合同管理;费用控制及工程造价管理;设计管理;采购及招标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仓储管理;保卫及车辆物资管理;文控及档案管理;开车管理及生产准备;三查四定,中间交接,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服务;编制公司级的绿氨项目管理体系、绿氨项目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化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或IPMT联合管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监理合同业绩无效),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管理部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管理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管理部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或化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公司派遣项目负责人”或“项目IPMT联合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或“EPC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拟派施工管理部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控制部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控制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派的控制部部门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或化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公司派遣项目负责人”或“项目IPMT联合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或“EPC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拟派控制部部门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设计管理部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管理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管理团队至少需配备3个部门,分别为设计管理部、施工管理部、控制部,每个部门须单独配备1名部门负责人,不允许互相兼任。考虑到用工成本,项目不再单独设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管理部或控制部的部门负责人兼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