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境内,其中新能源电源厂址位于松原市前郭县,氢氨醇化工厂址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4.5万吨级电解水制氢、20万吨级合成氨、2万吨级合成甲醇装置,配套建设800MW风光新能源(风电750MW、光伏发电50MW/60MWp)、两座220kV升压站、一座220kV降压站、220kV联络线及送出线路、电化学储能、电解槽装配厂等。
项目建设模式:采用EPC总承包方式,项目建成移交后招标人的权利移交给建设单位。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见下表:
标包号 |
|
设备 名称 |
规范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备注 |
1 |
|
冷水机组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施工现场 |
2024年9月30日 |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销售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生产及销售经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等信息】;
4.4 财务要求: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盈利情况(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黑名单中)。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时15分00秒---2024年7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