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PCGS00003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IPMT临时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IPMT临时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
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暂定2024年9月1日开始施工,2025年1月31日完工,总工期暂定153日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以下业绩: ①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7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劳务分包业绩无效。EPC总承包的施工分包业绩,即EPC总承包有施工分包的,仅分包业绩有效。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承担该业绩的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为该部分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额。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内容,联合体业绩还需体现联合体分工、施工工程合同金额;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无分包的,投标人需出具说明该业绩的施工工程由投标人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如完工验收材料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5.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③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HSE经理(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HSE经理(安全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HSE经理(安全负责人); ③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④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4)质量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职称; ②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5)费控经理资格要求 ①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石化造价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 ②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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