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团结村,距兴海县60km,距离省会西宁市区330km。物业服务包括办公区12幢楼宇日常维护及缺陷处理,1座污水处理厂、1座供水泵站、1座生活饮用水净化水厂内设备日常值班值守及维护消缺、站区保洁、生产生活区绿化养护。其中保洁总面积104288.5㎡(含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楼宇内外及厂区内道路79341㎡,专用公路60947.5㎡),绿化面积83487㎡(灌木73653㎡,草坪9834㎡)。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班多水电站生产、生活区域楼宇内外及厂区内道路保洁、维护及办公区会议服务,专用公路保洁、维护,物业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绿化养护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生产、生活区域楼宇内外及厂区内道路保洁、维护;
(2)专用公路保洁、维护;
(3)污水厂运行维护;
(4)净化水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5)水、电、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6)大口井取水泵站运行维护;
(7)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理;
(8)生活区楼顶光伏板巡查、清扫;
(9)水质检测;
(10)办公区各构建筑物维护、缺陷处理;
(11)办公区会议服务;
(12)按照承包商等同化管理要求开展班组建设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地点:班多发电分公司所辖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厂、上坝道路,对外公路等地。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4年10月1日起~2027年9月30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不再与受托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0月1日至2025(2026、2027)年9月30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具有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企业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1.4.2转让、分包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人员资质要求
(1)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2)特种设备操作工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等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一个企业或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能够反映合同期限、合同总金额、具体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事项)。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