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承担着吉林市主要供电及供热任务,建厂以来为吉林市乃至东北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25MW。吉林热电厂随着机组多年运行,设备逐年老化,单机容量小,能耗指标高,环保水平低,经济性能差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该厂总容量335MW的1-7号机组已全部关停。目前电厂运行机组8~11号机总装机容量为690MW,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采暖供热能力1200万m2,工业蒸汽260t/h。国家能源局 2023年10月22日印发《 关于下达2023-2026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二批)的通知》( 发电力〔2023〕70 号)文件,吉林热电厂8~11号机组列入2023-2026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机组清单。本期工程为”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在吉林热电厂内利用1~7号关停机组场地建设2×350MW超临界湿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在保证现有4台机组正常运行条件下,采取供电、供热过渡措施,先建后关。2×350MW的发电机组替代2×125MW+2×220MW发电机组,2×1170t/h煤粉炉替代2×500t/h+2×670t/h煤粉炉,锅炉吨位不变。工程建成后,供暖负荷仍为1200万m2,工业蒸汽热负荷增至380t/h,年发电量为2972GWh。
工程规模:本期工程容量为2×350MW超临界湿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负责烟囱及烟囱内附属结构及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烟囱主体建筑施工及安装施工、脱硫事故浆液箱及浆液泵设备基础施工(位于烟囱内)、自然通风冷却塔、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基础混凝土换填、环形基础、筒体结构、淋水构架、中央竖井、进水沟及配水槽、冷却塔防腐、冷却塔填料、收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烟囱外壁整体油漆及标识、所有烟囱附件安装、进口硼硅酸盐泡沫玻璃砖内衬防腐(宾高德)、本标段范围内相关电气工作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工(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总工期17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座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冷却塔建筑工程合同业绩,和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上火电机组烟囱的建筑工程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上火电机组烟囱或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冷却塔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