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防城港电厂原基建期临时项目部拆除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项目A、项目B两个部分,项目A是原基建期临时项目部拆除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B是车库楼一层综合利用工程。项目A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基建期临时项目部地上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平整,新建停车位、停车棚、道路、充电桩、手动洗车机、洗车棚等相关设施的停车场。项目B主要工作内容为车库楼一层砌筑砖墙,墙面及顶棚抹灰、刷涂料,安装门窗,安装照明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3服务期:本项目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个(含)以上工矿企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由这些合同扫描件内容组成: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 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说明:
(1)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封面页、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合同信息。
3.4资格要求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00到2024年7月29日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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