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地处湖北省电力负荷中心,位于湖北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距文化古城鄂州38公里,西离省会武汉30公里,目前总装机容量为3960MW。
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锅炉设备:锅炉为美国FOSTORWHEELER公司制造的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锅炉。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单汽包、尾部双烟道结构,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平衡通风、露天布置、“W”型火焰锅炉。
汽轮机设备:汽轮机系北京全四维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通流改造后的N330/260-16.67/0.9/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
发电机设备:QFSN-330-20型三相同步汽轮发电机。发电机额定容量为388MVA,额定输出功率为330MW,功率因数为0.85。发电机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配有一套氢油水控制系统,机端变自励方式励磁,并采用端盖式轴承支撑。
热控设备:主、辅机DCS控制系统采用上海新华公司的XDC-800系统,应用功能涵盖MCS、SCS、FSSS、DEH、ETS、MEH&METS、SCR、脱硫等项控制功能。
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于2023年10月进行B修及低氮燃烧改造,目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2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对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工、金属、化学专业进行C级检修,包括对项目范围内设备、部件、构件进行检查、试验、消缺、加油、解体检修、更换、试运,以及所涉及保温、打磨、焊接、起重、安措措施、安全防护、环保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检修工期为21天,检修开始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其中之一即可),且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锅炉、汽机、电气专业C级及以上检修工程项目业绩(锅炉、汽机、电气专业检修项目业绩可不在一个合同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担任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项目经理业绩;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3日9时整至2024年8月12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