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煤电公司区域内雨水排放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年,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50万千瓦。
范围:伊敏煤电公司区域内雨水排放系统改造。主要内容:伊敏露天矿院内、组装场地院内、疏干部院内、宽体车检修场地;电厂输煤院外地面生产系统;电修配处院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排水工程或管道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7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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