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4、5、6、7号机组脱硫系统运行、检修维护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2.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2.5年。
2.6 招标范围:烟台电厂4、5、6、7号机组脱硫系统运行、检修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通用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单机机组容量为100MW等级及以上的燃煤机组脱硫系统1年及以上运维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运维时间长短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