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耐硫变换催化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购平台电商铺货项目,项目名称: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耐硫变换催化剂公开招标铺货采购,合同有效期1年,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耐硫变换催化剂约349立方米(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共计1项。
2.1.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范围涵盖了最终用户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化工”)、 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和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工”),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供货项目的地域范围、地理环境、产业特点及使用工况等,要充分预判由此为生产、供货所带来的影响。
交货方式: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及 用户的要求,将物品送至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指定地点以 用户的订单为准。最终用户参考地址如下:
新疆化工: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榆林化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煤制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煤制油厂。
2.1.4目前采购量为新疆化工、榆林化工和鄂尔多斯煤制油总预估量,投标方自行再次核算,投标时必须按照预估采购量报价。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并确认。装填过程中,如催化剂实际使用数量超过中标数量,超过部分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免费提供,招标方按照中标数量结算;如实际使用数量未超过中标数量,催化剂剩余,装填完成后,剩余量经双方确认后,投标方将剩余催化剂自行处理,招标方按照实际装填数量据实结算。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4合作形式:
1)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2)交货期: 采购订单确认后1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最终用户需求为准。
合作方式:耐硫变换催化剂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 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在 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在 进行订单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组织供货。原则上 自营专区供应商应选择商品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厂家为实现销售、售后等服务需委托一家或多家代理商的,厂家应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单系列9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甲醇合成装置或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合成氨装置配套的变换催化剂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用户证明扫描件须包括装置规模和运行情况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