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SHDQ00216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低压开关柜(包2)框架协议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低压开关柜(包2)框架协议
低压开关柜302台及进线母线和柜间母线(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执行量为准)
订单签订后3个月内卖方送货到项目现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 (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低压开关柜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人本次投标柜型一致的低压开关柜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必须具有至少2个在单个工程项目中供货数量不少于200台与投标人本次投标货物柜型相同的低压开关柜产品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如有>)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型号、货物数量、技术要求及发票(发票应包含买卖双方信息、货物名称和数量,且与业绩合同一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至少有两年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零。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
2024-10-29 到 2024-11-04
标书费支付成功后, 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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