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建设地点位于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7km,是大渡河干流调整规划的第23级电站,上接同期建设的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6km和6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11.5km。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
沙坪一级水电站主要由泄洪闸、河床式厂房、左岸鱼道坝段、右岸挡水坝段等建筑物组成。发电厂房布置在河床左岸,厂内共布置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360MW。厂区主要建筑物有主厂房、副厂房、中控楼、进水口平台、尾水平台、进水渠、尾水渠等。主厂房由主机间、安装间、装卸间组成,总长为175.10m,其中主机间段长为126.60m,主机间段上部宽27.30m,下部宽81.60m,高68.30m(标准断面),安装间位于主机间左侧,长36.00m,地面高程与主机间运行层高程相同。副厂房布置在主厂房下游侧尾水管上部的空腔内、尾水平台以上、安装间上游侧及安装间底部,分五层布置,其中尾水平台以下三层、尾水平台以上两层,GIS室屋顶布置出线场。中控楼布置在安装间下游侧,与下游副厂房“一列式”布置,平面尺寸为48.50m×16.80m(长×宽)。
2.1.2招标范围:
(1)沙坪一级水电站主厂房、下游副厂房、中控楼内;主副厂房外立面;坝顶建筑物内外的标准化施工。
(2)厂坝区防护栏杆采购安装工程。
(3)与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衔接、安装孔土建封堵作业、机电及管路安装的配合和交叉作业、电气照明协调衔接等事项。
(4)配合消防标完成防火设备抽检送检、机组及电站专项消防验收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计划于2026年7月31日完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装修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装修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持有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个担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装修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1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