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内。涉及贵阳市(网络安全监测中心)、发耳电厂(分 支监测平台)各地市 15 座新能源场站处(采集端)、黄花站水电站。
2.3 建设规模:3000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
2.5 设备名称: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含场站设备接入)。
2.6 数 量:2 个主站态势感知平台和 2 个分站态势感知系统(轻量化) 的建设,1 座集控中心、15 座新能源场站、1 座水电站和贵州公司本部、黔南分 公司本部、六盘水事业部本部(本部只涉及管理大区)的接入。其他设备详见技 术规范。
2.7 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该项目在贵州公司本部建设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大区 2 个主 站态势感知平台,在发耳公司建设 2 个网络安全分支监测平台,数据实时上传主 站平台。本期主站平台拟接入集控中心、 15 座新能源场站、1 座水电站和贵州公 司本部、黔南分公司本部、六盘水事业部本部(本部只涉及管理大区)。本项目 集成物联网安全、威胁情报、自动化响应与编排等能力, 构建贯穿网络安全事件预测、监测、分析、响应、溯源全流程可闭环的一体化、智能化、自动化的扩展 检测响应平台,实现网络资产信息搜集、网络安全状态数据采集、状态监测及安 全预警等,对分布在网络中的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组件进行联防联控。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内。涉及贵阳市(网络安全监测中心)、各地市新能源场 站处(采集端)。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到货,3 个月内完成交付,达到验 收标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 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 及以上服务资质、ITSS-三级及以上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或类似业绩(业绩无态势感知类平台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 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 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 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