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聊城高唐新能源35kV集电线路、箱变、220kV送出线路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高唐县。
2.4 服 务 期: 两年。
2.5 招标范围:聊城高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4条35kV集电线路、28台箱变、1条220kV送出线路等维护工作,包含设备日常维护检查、缺陷消除、季节性检查、线路巡视、线路清障、道路清障、关系协调、试验检查、预防性试验、事故抢修、通讯回路光缆、讯号及分析报告编写等全部工作,所有项目必须保证整个场站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工作,提供符合安全、质量的技术服务,满足上级公司和电力行业提出的安全、技术、反措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风电场(升压站或集电线路或送出线路)或220KV升压站或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施工或运维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