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六横电厂二期厂区及输煤改造区域绿化工程,厂区绿化面积约42687平方米,输煤改造区域绿化面积约5068平方米,新增海水淡化系统区域绿化面积约3200平方米,养护期一年;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交)工等验收证明和施工合同(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合同价格页面和体现合同工程内容页面)。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交)工等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且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10.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需提供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