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生物质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建立服务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工业集中区内农安生物质发电厂,项目计划研究时间两年,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区别于原火电机组标准,建立一套符合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技术标准,以指导技术监督和管理,进而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应用。包括:《生物质锅炉空气预热器检修及维护规范》、《生物质直燃发电机锅炉除渣系统设备技术条件》、《生物质电厂入炉燃料颗粒度及掺配技术规范》、《生物质水分快速测定方法》、《料场防尘技术规范》5项行业标准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机组锅炉、热工、节能、环保、金属(含压力容器)、化学技术监督标准及《生物质发电机组防磨防爆》共7项企业标准。其中关键技术点包括但不限于:
(1)标准适用于多种炉型、多种生物质燃料
(2)运行、检修技术标准全周期覆盖
(3)兼顾运维技术人员岗位配置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生物质发电技术服务(技术监督或调试或性能试验)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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