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公司2024年所需电子证据一体机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采购范围:包括电子证据一体机、人脸比对识别主机、应用服务器等共计12项,其中公安处9项、信息中心1项、肃宁公司2项,包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
2.1.2供货地点:河北肃宁。
2.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电子产品销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结算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