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规 模: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一期工程堆场扩容技改工程施工项目
2.3 标段划分: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一期工程堆场扩容技改工程施工项目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将军帽一期工程堆场扩容技改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防风抑尘网施工,拆除现有防尘网271.25延米;新建防尘网混凝土基础441.25延米;充分利用拆除的防尘网钢架和网片新建防尘网441.25延米(1至4号堆场北端271.25延米、1至4号堆场西端85延米、1至4号堆场东端85延米)。根据新建防尘网跨距采购部分网片及钢架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或钢结构施工业绩不少于3份,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
(2)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岗位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或钢结构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且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需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名字),或与合同对应的委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建安B)类。
(5)项目安全主管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建安C)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更换,如违反规定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20万元违约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