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东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尿素单价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本次招标采购用于余热锅炉SCR烟气脱硝的化学药品工业尿素。
本项目分2部分:
部分1: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尿素单价采购;
部分2: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尿素单价采购。
本次招标采购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部分1采购暂估数量400吨,部分2采购暂估数量70吨,合计采购暂估数量为470吨。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尿素单价采购(二次)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清远市
2.5 交 货 期:
部分1: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东莞热电公司二期工程2套机组及其附属系统通过168小时、移交生产;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接招标人订单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或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按招标人要求调整交货时间)。如有重大调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投标人。
部分2:1年,计划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首次交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送达现场(或按采购人要求调整交货时间)。除首次外,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送尿素后,必须于48小时内送到采购人现场(规定08:00~14:00到厂),如由于特殊情况需延迟送货到现场,必须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人。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部分1采购暂估数量400吨,部分2采购暂估数量70吨,合计采购暂估数量为470吨。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由生产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及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尿素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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