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里绿色能源公司巴彦浩特4×1000MW机组新建脱硫岛CEMS系统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巴彦浩特镇西北侧约9km,G307国道西侧约1.7km处,西南侧约1.6km为定远营变电站,北侧约700m为发射场,东侧紧邻规划的本巴铁路(本井-巴彦浩特),一条简便的石子路可直达厂址。
2.2 项目规模:4×10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预计交货期:2027年5月1日(或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CEMS系统-CEMS系统:CEMS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CEMS系统-CEMS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2个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CEMS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相关内容。(生产单位和代理商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的设备为“进口品牌”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等依据文件;若为进口品牌的代理商、或进口品牌国内工厂生产的产品,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品牌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16 13:00到2026-06-23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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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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